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努力缩小城乡差别 积极促进社会和谐

——学习中共十七大报告的一点感想

发布时间:2008/01/07

      胡锦涛总书记在中共十七大报告中指出:统筹城乡发展,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解决好农业、农村、农民问题,事关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大局。农业基础薄弱、农村发展滞后的局面尚未改变,缩小城乡、区域发展差距和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任务艰巨。通过学习,我对统筹城乡发展,缩小城乡差别,推进社会协调,促进社会和谐方面有些粗浅的认识和肤浅的感想。
   

      我国几千年来一直是个农业国家,辽阔的地域为农耕制度的形成准备了天然的条件,人们的生存也很自然地以广袤的土地为依托,农业的状况、农村的形态、农民的意识是在长期的农耕社会条件下逐步形成的。在相当长的历史时期内,农村的社会框架没有受到形态迥异的工业革命的猛烈冲击,主体经济没有受到资本主义阶段的深刻影响,日常生活没有受到多彩的异域文化的渗透,运行体制没有受到外力作用下的深刻变革。尽管在改革开放之初,伟人们的着眼点首先放在农村,几年之内就使农村的变化日新月异,农民得到的实惠也是有目共睹,农民欢欣鼓舞,精神面貌发生了深刻的变化,世界为之瞩目。但由于长期的诸多历史性的原因,我国农村的发展进程严重滞后,非一招一式能从根本上解决多年积累的问题;加之后来改革开放的重点转移到城市和其他领域,农村改革的深化程度不够,“三农”问题仍然非常突出。及至今天,全国660多个大小城市容纳的人口约3.5~4.0亿人,农村人口仍占全国总人口的三分之二以上;农村经济依然非常薄弱,农村面貌尚待进一步改观,农村的基础设施建设还远不能满足人们生产和生活的需要,农民的付出和他们得到的回报很不对称,城市居民和乡村农民在享受国民待遇方面的差异仍然很大。

      党和国家历来关注农村、关心农业、关爱农民。新中国成立后,制定了一系列发展农业的方针政策,先后实行了五次重大的体制变革:第一次,土地改革,使无地和少地的农民获得了生产资料,有了赖以生存的土地;第二次,建立互助组,提高了农民和农业生产的组织化程度;第三次,成立初级社、人民公社,使农村走上了集体化生产和集体化经营的道路;第四次,实行家庭联产承包经营,农民获得了生产和经营的自主权;第五次,农村税费改革,从相当程度上减轻了农民的直接经济负担。从客观上来讲,中国是一个体量非常大且又是非常传统的农业国,不管是谁当家执政,都必须面对农业国的现实,社会现实中的许多事情都与农村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从主观上来讲,中国共产党在革命时期植根于农村,在建设时期着力于农业,改革开放发端于农民,其本身的发展历程和领导人民事业的进程都没有离开农村,这个党与农村和农民有着深厚的感情,客观上放不了农村,主观上放不下农民,可以说,我国的“三农”现状是一个无法释怀且又不得不面对的问题,党和国家的政策在“三农”方面仍然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从政治层面讲,在现阶段,我国农村仍然是国家的固本之源。

      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发展目标已经得到社会各个层面的普遍认可,也已成为社会各个群体的共同向往,而要达到根本和谐,必须着力解决利益差异问题。现实中,缩小城乡差别,减少城乡差异,已是当务之急。绝对平均是不可能的,有差异也可以理解。但差别过大,且有进一步拉大的趋势,则会造成心理失衡。现在统计的农民人均收入中,有40%是实物性收入,货币性收入相当有限。农村市场发育缓慢,农村的购买力不强(如果仅看货币收入差距,我国仅比津巴布韦好一点点);其中主要原因是因为农民增收的政策性措施不到位。农民可以增加收入的手段太少,发展农业的基础性投入严重不足,对农业的扶持和补贴还没有引起足够的重视。城乡差距拉大的直接原因是,政府长期运用政策和制度为手段,造成工农业产品价格的“剪刀差”,将资本从农业流向工业,农业、农民、农村曾为完成我国工业发展所需之原始积累和支撑国民经济渡过难关做出过巨大牺牲;间接原因是,城乡居民在税负、就业、教育、医疗、社保等方面没有享受同等的国民待遇,尤其是始于1958年的以城乡分割为特点的户籍制度,使城乡差别制度化,压抑了农村的正常发展。我国农村地域广阔,人口众多,形成深层次矛盾就会导致积重难返,甚至可能会形成城乡群体对抗。除了可视利益而外,还有就是对农民的精神歧视,轻视农业、漠视农村、看低农民的现象还很普遍。种种原因,形成了城乡之间的差距,累积了许多不和谐因素。

       通过对十七大报告的学习,我深深感受到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新一届党中央对缩小城乡差距的高度关注和对“三农”问题的深切关心。此前,党适时做出“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实现工业与农业、城市与农村协调发展”的重大决策,制定了“五个统筹”的具体措施,对缩小城乡差别、促进城乡和谐具有重要战略意义。党和政府在农村工作方面倾注了大量的人力、财力和物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也在努力推进,很多方面也在向农村倾斜,中央连续几年的一号文件都是在部署农村工作,城镇化建设和城乡一体化战略正在逐步实施。城市和农村逐步实现有机结合,以城带乡、以乡促城,互为资源、互为市场、互为服务对象,努力朝着城乡经济、社会、文化和生态协调发展的方向前进。加快城镇化建设、推进城乡一体化进程,是缩小城乡差别、和谐城乡关系的根本性途径。城镇化建设是为了提高我国的城市化水平,让公用设施、信息资源、社会服务等方面得到更加高效的使用,让更多的人从传统社会走向现代社会,使城乡人口比例得到更加科学的调整,而不是简单地将农村人口迁移进城。城镇化建设是新农村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实施这一战略不是消灭农村、不是不存在农民、不能没有农业,城乡一体化的理念是为了在现代社会发展的全局中实现城乡发展思路的一体化,彻底打破城乡二元结构,构筑思想和制度平台,使城乡发展融为一体,社会结构更加协调,人群关系更加和谐,全民积极性也会得到更大程度的发挥,千年农业国的转型进程必将加快!在中国共产党的正确领导、社会各种政治力量的积极参与和全国人民的共同努力之下,城乡协调发展的新面貌一定会呈现在中华大地上!

                                                                                                    夏桂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