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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致公党的发展历程看“和而不同”统战文化理念

发布时间:2008/03/19

      经济全球化的今天,“和而不同”是世界多元文化共同繁荣发展的必由之路,它日益成为人类共同生存和国际社会共同发展的基本条件和基本法则。在国内,“和而不同”是中国传统“和合文化”的重要内容。“和合”思想是中华民族历来具有的理想追求。“和而不同”这一两千多年前的古老观念在今天仍然具有强大的生命活力,已经成为现代社会发展的一项准则和一个目标。它是中国政党制度的重要特征,也是中央统战工作的文化理念。

  
      一、“和而不同”理念的历史渊源和演变


  早在3000多年前,甲骨文和金文中就有“和”字。“和”与“同”的概念最早出自《国语》和《左传》中关于史伯与晏子的议论,他们主要是从哲学和自然规律上来讲“和”与“同”。史伯在《国语·郑语》中说:“以他平他谓之和”。这里的“他”即“不同”的意思,就是说,在不同中寻找相同相近的事物或道理,也就是寻求“和”的过程。春秋战国时期,先哲们进一步阐明“和为贵”的价值,颂扬“和而不同”的理念。孔子将其引申到社会领域,用以阐释做人的道理,视为区别“君子”与”小人”的特征之一。他在《论语·子路第十三》中说:“君子和而不同,小人同而不和”。何晏在《论语集解》中对其解释说:“君子心和然其所见各异,故曰不同;小人所嗜好者同,然各争利,故曰不和”。意思是君子内心所见略同,但其外在表现未必都一样,比如都为天下谋,有些人出仕做官,有些人则教书育人,这种“不同”可以致“和”;小人虽然嗜好相同,但因为各争私利,必然互起冲突,这种“同”反而导致了“不和”。到了宋代,宋儒注重义利之辩,认为义、利水火不容,即所谓“君子喻于义,小人喻于利”。在义利观的前提下解释“和而不同”,认为君子的“和”是“义”的结果,小人的“同”是“利”的驱使。这种解释思路一直延续到清末,在刘宝楠《论语正义》中所说“和因义起,同由利生”,使“和而不同”的思想延伸至个人道德修养的范畴。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后,50年代毛泽东曾提出“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双百方针”用以繁荣社会主义文化,它是“和而不同”理念在学术思想上的贯彻和运用。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共产党提出“一国两制”,通过这个治国方针,香港、澳门顺利回归祖国,港澳两地的人民与内地的人民和睦相处,亲密合作,共同发展。“和而不同”思想在治国方略上得到了充分体现。


  “和合”思想,贯穿于中华文化的整个发展进程,渗透于中华民族思想、实践的各个方面。在一个统一体中,不同方面、不同要素相互依存、相互影响,相异相合、相反相生。没有“不同”,事物就不会有发展的动力与张力,犹如一潭死水,迟早腐烂变质;而没有“和”,事物缺乏一个相对稳定的基础与平台,彼此消长争斗,宛若你死我活的战斗,很快会两败俱伤。“和谐而又不千篇一律,不同而又不彼此冲突,和谐以共生共长,不同以相辅相成”。这便是“和而不同”理念的哲学意蕴。


  与西方的政党关系相比,中国的政党没有“在朝”、“在野”之分,也不存在反对党,而是一党领导、多党合作;一党执政、多党参政。在这一格局中,民主党派作为参政党,通过行使参政议政、民主监督等职能,起到加强和改善执政党的领导、促进和改善政府工作的作用。“参政党”作为独具中国特色的政党称谓,本身就蕴涵了参与、协助、合作等涵义。中国共产党与各民主党派在长期的革命与建设实践中,正确和智慧地处理“同”与“异”的关系,求大同,存小异。民主党派与执政党具有不同的视角和思维方式。所谓“和”,是指追求的国家目标是一致的,即在共同的政治基础之上,各民主党派自觉接受共产党领导,与共产党通力合作;所谓“不同”,即各政党都是独立的政党,他们与执政党身份不同,角色不同,对重大问题的思维方式也不尽相同。比如致公党在保持侨界人士较多的特色下,把海归派作为发展的重点;民建把非公经济代表人士作为发展重点,九三把高级知识分子作为发展重点等。民主党派将自己的主张或建议提供给执政党,帮助执政党换位思维,促进执政。半个多世纪以来,中国共产党以多党合作的实践诠释着“和而不同”的理念。同时,民主党派也以自身的发展历程践行这一理念。在今天,“和而不同”已经演变成为一种方法论,它已成为中国政党制度的重要特征,成为统战工作的文化理念。它在中国共产党的先进性与民主党派的进步性和广泛性的结合中得到了完美的体现。


      二、致公党与中国共产党的“和”


      1、共同的理想与信念。
  中国致公党由华侨社团发起,于1925年10月在美国旧金山成立。它传承有三百多年历史的洪门,这是一个民族意识最浓厚、最强大的民间组织,他们倡导民族革命,以反清复明为旗号,进行过轰轰烈烈的革命。后来,伟大先驱孙中山先生曾加入致公堂并对其进行改组。长期以来,致公党为争取国家独立、民族解放和维护华侨的正当权益而奋斗。在世界反法西斯战争中,积极支援祖国的抗日斗争。1947年致公党第三次代表大会后走上了同中国共产党真诚合作、共同奋斗的道路,为新民主主义革命的胜利和建立新中国,为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事业,为推进改革开放和祖国统一大业作出了积极贡献。并在《党章》中确立“民主集中制”为其组织原则,与中国共产党不谋而合。1948年,作为致公党领袖的司徒美堂看到了国民党统治区广大人民群众生活困苦、民生凋蔽和国民党达官贵人的奢侈腐化,看清了国民党政权反动腐朽的本质,并认定,只有中国共产党才是中国未来的希望。他毅然决然地拒绝了国民党的拉拢和诱惑,同年在香港发表声明,拥护中共中央的“五一号召”,然后回到美国,发动华侨支持祖国的解放战争。中国共产党风风雨雨地走过近六十年,每每在国家有难、民族生死存亡的关键时刻,致公党总是发动广大华侨以各种方式支援祖国抗战和国内的经济建设。新中国成立后中国致公党团结广大党员和所联系的群众,积极投身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先后参加了土地改革、抗美援朝以及“三反”、“五反”和增产节约运动。1950年确认以《共同纲领》作为致公党的行动纲领。1954年明确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为一切活动的根本准则。与此同时,动员海外侨胞回国投资,参加社会主义建设。50年代末,国际上掀起反华排华热潮,致公党发表声明,公开声援海外侨胞,并热情地投入归国难侨的接待和安置工作。粉碎了国外反动势力分化和瓦解新中国的企图。文化大革命期间,它始终和中国共产党一起站在同一立场,一同经历了严峻的考验。改革开放以后,致公党更是在招商引资、技术引进与文化交流等方面充分发挥自己的特色和优势,为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做出了重大贡献。在长期革命和建设的实践中,致公党形成了自觉接受中国共产党领导,与中国共产党同心同德,亲密合作,致力为公,团结奋进,坚定走社会主义道路的优良传统。中国共产党曾高度赞扬致公党爱国和革命的光荣传统,称中国致公党是其亲密友党,且中共中央领导曾题词致公党:“致力大团结,公心谋国是”。致公党也把“致力为公,参政兴国”作为自己的立党宗旨与奋斗目标。这充分说明两党在致力于团结、统一、稳定、繁荣等理想和目标上是共同的、一致的。


  2、共同谋国事
  既然致公党是参政党之一,它就要行使参政议政的职能。中共中央对于民主党派极为重视,中共十六大后,中共总书记胡锦涛逐一走访各民主党派中央。仅2004年,中共召开了18次与民主党派中央的协商会议和座谈会,其中,胡锦涛亲自主持了五次。而在新修订的《国务院工作规则》中,也规定国务院在作出重大决策前,要直接听取民主党派等方面的意见和建议。民主党派参政议政有两大优势,一是超脱,它没有自身利益,看问题可能更客观一些;二是渠道优势,有些问题可以直接和中共中央的高层领导进行沟通,把一些社会情况向中共中央反映。多年来,致公党向执政党献言献计层出不穷。其中对宪法修改的建议被采纳,对政协章程的十余条修改建议也大部分被采纳。中共十六大以来,致公党中央向中共中央提出7项书面意见建议,其中《关于加强海外侨务工作,促进海外华侨华人资源可持续发展的几点建议》,得到了胡锦涛同志和贾庆林同志的重要指示,产生了较大的反响。2007年全国“两会”期间,致公党中央围绕当前社会的热点难点问题,积极准备发言和提案,向全国政协十届五次大会报送了十篇发言和五十篇提案。涵盖了和谐社会、新农村建设、科教文卫、经济、侨务、法制、环境等诸多方面的内容。此外,致公党中央还参加了以“推进西部大开发”、“落实国家科技发展纲要”、“加强文化建设,增强国家软实力”等为主要议题的政协专题协商会。在与全国政协就海峡西岸经济区的构建开展联合调研后共同提出的《建设海峡西岸经济区构建我国东南沿海经济繁荣圈》的建议,得到中共中央领导的重视,并纳入国家“十一五”规划纲要。


  3、共同成长与进步
  中华人民共和国自成立之初民主党派的任职问题就一直倍受关注。2006年11月29日,《人民日报》刊发《关于巩固和扩大新世纪新阶段统一战线的意见》,提出要照顾同盟者利益,这个观点为近年来首次提出。2007年作为中国致公党中央副主席的万钢当选中国科技部部长,这是35年来第一个出任国务院组成部门正职的非中共党员的人士,也是中国政治民主建设当中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