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3/07/24
[摘要]中共十八大首次提出社会主义协商民主是我国人民民主的重要形式的重要诊断,具有极其重要的现实指导意义。中国共产党始终不渝为争取人民民主而奋斗;协商民主是当代中国民主政治一大特色;人民政协是进行协商民主的重要渠道;努力健全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制度;发展社会主义协商民主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条件。
[关键词]民主 协商民主 和谐社会
引 言
中共十八大强调指出:“要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和推进政治体制改革,发展更加广泛、更加充分、更加健全的人民民主,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以保证人民当家作主为根本,以增强党和国家活力、调动人民积极性为目标,扩大社会主义民主,健全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制度,完善 基层民主制度,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健全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体系,发展社会主义政治文明。”
一、中国共产党始终不渝为争取人民民主而奋斗
团结与民主是人类政治生活和政治实践中两大不可或缺的要素。民主已成为当代世界各国人民的普遍要求。人民民主,历来是我们党奋斗的基本目标之一。中国共产党领导中国人民进行28年新民主主义革命,争得了人民民主。社会主义制度的建立,开辟了中国历史上从来未有过的人民当家作主的新时代。邓小平指出:“没有民主就没有社会主义,就没有社会主义的现代化。” 这一论断,深刻地阐明了民主与社会主义的关系,充分说明民主对社会主义的极端重要性,社会主义是人民的事业,也是人民的制度。社会主义制度优越于资本主义制度的一个重要方面,就在于它能够创造出最广泛最切实的人民民主。因此,以劳动人民当家作主为主要内容的社会主义民主,是社会主义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社会主义在政治上的基本特征。民主和社会主义不可分割地联系在一起,没有民主,就没有社会主义,也就不可能有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就是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在人民当家作主的基础上,依法治国,发展社会主义政治。中国共产党把社会主义民主建设放在极其重要的位置上。邓小平指出:“建设高度的社会主义民主,是我们的根本目标和根本任务之一。” 十七大政治报告指出:“人民民主是社会主义的生命。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是我们党始终不渝的奋斗目标。”“人民当家作主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本质和核心。要健全民主制度,丰富民主形式,拓宽民主渠道,依法实行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保障人民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 可见,人民民主是社会主义的生命,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是中国共产党的始终不渝的奋斗目标。我国在建设社会主义民主政治过程中将选举民主与协商民主这两种民主形式创造性地结合,在保障人民行使投票权力的同时,运用协商民主,坚持求同存异,追求和谐相处,经过充分的协商,既尊重了多数人的意愿,又照顾了少数人的合理要求,最大限度地实现人民民主,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二、协商民主是当代中国民主政治一大特色
协商民主是当代中国民主政治的一大特色和优势。江泽民同志曾经指出:“人民通过选举投票行使权利和人民内部各方面在重大决策之前进行充分协商,尽可能就共同性问题取得一致意见,是我国社会主义民主的两种重要形式。”
协商民主的基本含义是指协商主体通过自由平等的公共协商参与决策。社会主义协商民主除了具备协商民主的一般含义外,还具有不同于其他协商民主的特殊规定性,也就是在党的领导下,社会各个政党、阶层、团体、群众等,就共同关心或利益相关的问题,以适当方式进行协商,形成各方均可接受的方案,作出决策或决定,以实现整体的发展。协商民主的概念,总的内容大体上无非就是不同利益群体通过协商来解决一些社会问题。协商都是为了用对话去代替对抗和对立。中国的协商民主有自己的特点,首先是自己国情的产物,比如中国是人口大国,人口众多、地域辽阔、区域差别很大,经济、文化发展不平衡,我们还有许多民主党派、团体、民族,不同的宗教信仰者等等,所以是个利益差别很大的国家。因此,这种民主的协商在我们国家有着尤其重要的意义。另外,我们中国协商民主的建立还是在跟其他国家不同的文化背景下产生的。我们中国自古以来崇尚合作、和气、和美、和衷共济,这是有着浓厚的文化底蕴。因此,我们是根据自己的国情,根据自己的实际需要来探索、建立和发展自己的协商民主制度的。
中共十八大首次提出社会主义协商民主是我国人民民主重要形式的重要论断,这是对毛泽东协商建国思想与实践的继承和发展。社会主义协商民主是伴随着新中国的建立和成长而不断发展完善的。在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中国共产党人根据当时的国情与环境,提出了“几个革命阶级联合专政”的主张和长期与党外人士协商合作的理念,并进行了“三三制民主政权”建设,这是协商民主思想的萌芽和雏形。“三三民主政权”,是抗日战争时期,中国共产党在抗日根据地建立的抗日民族统一战线的政权。这种政权,由年满十八岁的赞成抗日和民主的人选举产生。在人员分配上规定为共产党员、非党的左派进步分子和中间分子大体上各占三分之一,保证共产党在政权中的领导地位。其施政方针,以反对日本帝国主义,保护抗日的人民,调节各抗日阶层的利益,改良工农的生活和镇压汉奸、反动派为基本出发点。
三、人民政协是进行协商民主的重要渠道
新中国成立后,中国共产党人探索新民主的实现形式,在理论上阐述了中国为什么要协商、怎样协商、协商什么、在哪里协商、协商的目的等问题。在实践中构建了协商民主的运作平台——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为中国协商民主运作提供了制度保障。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1949年6月在北京召开筹备会,同年9月举行第一届全体会议,代行全国人民代表会议职权,制定了起临时宪法作用的《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简称《共同纲领》, 选举了中央人民政府,宣告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第一届政治协商会议的召开,标志着协商民主这种新型民主形式开始在全国范围内实施。
改革开放新时期,党的十三大提出了社会协商对话制度的构想,把协商从政治领域扩展到整个社会生活领域,从国家层面的协商扩展到地方性的、基层群众组织,实践中形成了民主恳谈会、听证会、社区议事会、网络协商等基层协商民主形式。中共中央先后出台了《关于坚持和完善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的意见》、《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建设的意见》、《关于加强人民政协工作的意见》一系列重要文件,对协商民主的概念、地位、制度乃至具体运作问题等,进行了比较明确、系统的阐述。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是中国人民爱国统一战线的组织,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的重要机构,是我国政治生活中发扬社会主义民主的重要形式,是进行协商民主的主要渠道。人民政协成立以来,为建立和巩固新生的人民政权、促进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推动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作出了重要贡献。人民政协的参政议政是对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生活中的重要问题以及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问题,开展调查研究,反映社情民意,进行协商讨论,通过调研报告、提案、建议案或其他形式,向党和国家机关提出意见和建议。坚持和完善人民政协这种民主形式,既符合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本质要求,又体现了中华民族兼容并蓄的优秀文化传统,具有鲜明的中国特色,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社会主义文明政治,就要善于运用人民政协这一政治组织和协商民主的重要形式。与此同时,中国共产党、人民代表大会、政府、基层等领域的协商机制和实践也在不断丰富,社会主义协商民主思想和实践得到进一步发展。党的十八大对社会主义协商民主概念和理论的重要阐述和部署,标志着社会主义协商民主理论的正式确立。集中体现了中国共产党对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实践创新、理论创新和制度创新,集中体现了中国共产党在中国民主制度选择上的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和制度自信。
四、努力健全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制度
中共十八大明确指出:“健全社会主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