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4/07/25
在城镇化建设进程中,村级财务管理上存在着一些问题,如村级工程项目未通过招标形式、工程款支付无发票、项目工程无台账;套取现金支付招待等费用,超范围、超限额使用现金,违规高息借贷等,使财务公开和民主理财流于形式,导致陆续出现村干部违规违纪案件频发。
对此,致公党镇江党员建议:
1、强化村干部法制意识。应积极组织村干部进行财经纪律培训,发挥镇财审纪检人员的职能作用,定期和不定期对各村执行财经法纪情况进行检查和抽查,警钟长鸣。
2、完善各项管理制度。一是完善村级财务管理制度及细则,细化内容,保证征地拆迁、新农村建设等资金专款专用。二是严格审批制度,发挥村级理财小组监督作用。三是完善村级工程管理制度。四是完善村级重大事项议事制度。五是完善村集体资产管理办法。六是完善村经济合同制度。
3、发挥农经部门的监管职能。一是农经部门自身监管水平提高。二是发挥已实行的“村财镇管”作用,将监管职能落到实处。三是建立由各镇农经、财政、监察和审计等部门联合的监督体系,实行离任干部必审,财务人员变提必审,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问题必审,有重大问题的人和事必审的“四审”制度,防范风险。
4、加强镇村两级财务人员队伍建设。一是定期对“村财镇管”的有关财务人员开展业务培训,提高政策法规水平和相关业务知识,增强村级财务管理工作能力。二是整合人力资源,增强农经站会计人员的配备。三是选派政治素质高、会计业务能力强的人员担任村报财会计,相对保证村财务队伍的稳定,从而将村财镇管这个事后监督的关口逐步前移,变事后监督为事前、事中监督,确保干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的良好环境。
镇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