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08/09/08
据悉,《循环经济法》在2005年12月被补充列入了立法计划,自2007年8月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对《循环经济法》草案进行初审后,该法先后经过3次审议,并在提交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三审时,正式更名为《循环经济促进法》。
《循环经济促进法》的顺利出台与社会各界的关注和支持分不开,致公党在其中也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多年来,致公党中央积极围绕循环经济问题建言献策,这些建议得到了国家有关部门和领导的重视,推动了《循环经济促进法》的出台。
据了解,致公党中央围绕"循环经济"开展建言献策的工作早在几年前就已经开始了。2000年,致公党中央就提交了《关于在我国开展重大社会经济政策的战略环境评价的建议》,开展"建立生态补偿机制和发展循环经济"的调研,并提出开展循环经济的建议。2003年3月,致公党中央在全国政协十届一次会议上提出《大力推行循环经济发展模式,促进可持续发展能力的不断增强》的书面发言,并提出《关于实行绿色会计制度的建议》的提案。提案很快产生了效果,直接催生了一个专业性组织的设立--在中国会计学会内新成立了"绿色会计专门委员会"。
2003年,致公党中央组团赴辽宁进行考察,形成了《积极推进循环经济模式,加快老工业基地改造进程》的调研报告。在这个报告的基础上,致公党中央在全国政协十届二次会议上又作了"大力发展循环经济,加快东北老工业基地改革进程"的大会发言,并提出相关提案,得到相关部门的肯定。
此后,致公党在发展循环经济方面提出的建议越来越有深度,组织的活动越来越具影响力,发出的声音也越来越强劲。2004年,致公党中央与国家环保总局、南开大学共同召开了"环境与循环经济国际研讨会",来自7个国家和地区的近100名专家学者参加了会议。2007年11月,致公党中央又与政协天津市委员会联合举办"中国发展论坛--滨海新区循环经济发展及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论坛。
致公党还通过发挥党内环境与可持续发展领域专家的作用,为推动循环经济立法,做出了不懈的努力。
在2006年的全国政协会议上,致公党中央提交了《关于加快推进循环经济发展的提案》,在提案中建议有关部门加快循环经济立法步伐,同时提出实施政府绿色采购计划和绿色消费,建立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运输、处理相关配套制度,建立科学规范的政绩考核指标体系等建议。这些建议得到全国政协和国务院有关部门的高度重视,并在此次出台的《循环经济促进法》中有所体现。(来源:团结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