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oyThanksgiving
Slide background
Slide background

致公党中央关于学习贯彻中共十六届六中全会精神的决议

发布时间:2007/03/29

 

 

 

(2006年10月24日致公党第十二届中常会第十五次会议通过)

    中共十六届六中全会是中国共产党在抓住历史机遇、加快科学发展的关键时期召开的一次重要会议,对于全面推进我国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继续推向前进,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

    会议认为,学习贯彻中共十六届六中全会精神,是本党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大政治任务。为此,会议要求全党:

    一、学习贯彻中共十六届六中全会精神,深刻认识 《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的重要意义。中共十六届六中全会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总体布局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全局出发,作出了《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决定》是指导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的纲领性文件,反映了建设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内在要求,体现了全国各族人民的共同愿望,开辟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新境界。全党要认真学习《决定》,认真学习胡锦涛同志在中共十六届六中全会上的讲话精神,深刻认识和领会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性质和定位,深刻认识和领会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大意义、指导思想、目标任务、工作原则和重要举措,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共中央的决策和部署上来,把智慧和力量凝聚到中共十六届六中全会提出的任务和目标上来。

    二、学习贯彻中共十六届六中全会精神,自觉坚持和维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坚持和维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也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我们要在"长期共存、互相监督、肝胆相照、荣辱与共"十六字方针的指引下,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建设的意见》、《中共中央关于加强人民政协工作的意见》和《中共中央关于巩固和壮大新世纪新阶段统一战线的意见》,团结广大党员和所联系的群众,自觉接受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与中国共产党真诚合作,促进政党之间的和谐,为维护国家政局稳定和社会安定,激发社会活力和增进社会团结和睦而努力。

    三、学习贯彻中共十六届六中全会精神,围绕全会提出的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目标和任务,积极履行参政党职能。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需要包括各民主党派在内的全国各族人民的共同努力。我们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把促进发展作为参政议政的第一要务,围绕促进城乡和区域协调发展、创新社会管理体制、建设保障社会公平正义的各项制度、建设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为根本的和谐文化等重大问题,深入调查研究,积极建言献策; 要积极反映党员及所联系群众的意见建议和利益诉求,做好排忧解难、化解矛盾、理顺情绪的工作,协助执政党和政府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要动员广大党员和国内外热心公益事业的有识之士,对贫困地区及社会弱势群体实施帮扶,使他们尽快摆脱贫困,走向富裕; 要高举爱国主义旗帜,更加广泛地团结港澳同胞、台湾同胞和海外侨胞,实现中华儿女的大团结,共同为完成祖国统一大业、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而奋斗;要积极参与和谐文化建设,树立和谐理念,培育和谐精神,为促进形成全社会共同的理想信念和道德规范作出应有的贡献。

    各级组织要周密部署,精心安排,组织党员认真学习贯彻中共十六届六中全会精神,增强党员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的使命感和责任感。我们要紧密团结在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中共中央周围,高举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伟大旗帜,为建设一个民主法治、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和谐社会贡献我们的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