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殷云良 发布时间:2016/03/10
目前,国家、省、市、部门等规章制度、管理办法很多,涉及的内容也方方面面,一层一级的条款规定也很多。有的制度条款和管理办法,执行主体不清楚内涵,后续的补充说明,执行主体未必及时理会;有的制度更新后,执行主体未及时学习领会;有的制度不断出新条款规定,执行主体未及时掌握,造成部分制度执行效果差。为此建议:
1、建立标准化的管理模式,制定管理标准和实施办法。管理标准是为了制度更好地执行,监督部门更有效监管。我们可以就某方面或者某个主体的内容,分层次归纳总结,并及时更新,由主管部门定期向社会公布。例如,劳动者权利方面,涉及《国务院关于职工探亲待遇的规定》、《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产假等方面,从国家到地方分层次归纳,做到向社会公开,便于企业执行,便于监管。
2、在制度标准化管理过程中,建立完善制度测量评估体系,发现执行力不够、脱离实际等制度中存在的不足,予以废止、补充和更新,减少“僵尸制度”和“僵尸条款”的存在。
3、通过政府部门微信、报纸、网页等宣传手段,提高社会监督的参与,让全民参与到制度执行的监督中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