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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委法治工作委员会调研地方立法评估体系建设

作者:徐筱 发布时间:2017/1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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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29日,省委法治工作委员会围绕“完善我省地方立法评估体系”课题,在南京、扬州开展集中调研活动。省委副主委兼秘书长米其智,省委法治工作委员会副主任王雪梅、何旺翔、裘波,委员刘光凯、刘瑞平、张剑峰、郭伟林、熊伟等参加调研。

调研组一行在南京与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省政府法制办、省法院行政庭、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和中国法治现代化研究员相关同志和专家学者进行了座谈,深入了解在新修订的《立法法》出台前后,省级层面针对地方性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开展立法前、立法后评估工作现状、地方立法评估机构的设置、立法评估方法、评估成果运用及评估案例。

扬州市是新《立法法》出台后我省9个新获得立法权的城市之一。调研期间,扬州市人大法工委负责同志向调研组介绍了该市地方立法工作总体情况,扬州市政府法制办、扬州大学法学院、市水利局、城管局、建设局等部门同志就地方立法评估工作中应注意的问题,扬州古城保护条例、河道管理条例、市容和环境卫生责任区管理办法等立法工作体会进行了交流和探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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米其智副主委在调研中指出,完善立法评估体系,是地方立法工作的重要环节。一是要加强对立法评估已有做法的梳理,把行之有效的做法及时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二是要加强必要性研究,统筹考虑地方立法评估条件、社会综合效益,探索建立具有可操作性的评估启动和实施程序。三是要完善地方立法评估制度设计,加强评估工作的协调,充分调动各方面参与立法评估的积极性,使评估真正成为提升立法质量的有效途径。

南京财经大学法学院讲师王树良,致公党扬州市委副主委兼秘书长王兰海参加了调研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