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扬致宣 发布时间:2017/07/03
校园欺凌已经成为教育发展的重要问题,特别是今年年初的北京市中关村二小校园欺凌事件通过媒体平台的传播引起了全社会的广泛关注。一方面,校园暴力事件频发,且暴力行为逐渐呈现出低龄化、女性化趋势,残害青少年身心健康,破坏教育秩序。另一方面,受刑事责任年龄的限制,低于十四岁的少年儿童涉嫌严重刑事犯罪时,现行的司法制度层面还没有办法处理这样的涉案当事人。由此导致殴打、凌辱等轻伤害的行为难以追究刑事责任,甚至不能进行治安拘留处罚,相当一部分校园暴力事件只能由教育机构进行内部处理。为此,致公党扬州市委副主委、扬州市政协委员张仁田根据党派对扬州市校园欺凌事件的调查结果,在今年的“两会”上提交了“关于加强防范我市校园欺凌事件频发的建议”的提案,针对我市校园欺凌事件发生的特点以及教育部门开展专项整治的工作情况,建议从学校教育存在错位现象、学生自身因素、家庭教育的影响和社会大环境的影响等方面分析原因,在开展以“校园欺凌治理”为主题的专题教育活动的同时,通过“家校沟通平台”加强宣传和家校联系,邀请派出所、司法部门、法院或法律顾问到校开展专题讲座,进行法治宣传,让学生了解校园欺凌的危害及后果,同时集中组织学生学习一日常规、校园守则、视频等教育学生自信、自尊、自重。完善防范“校园欺凌”相关规章制度和明确“校园欺凌”事件救助和处置方案。
该提案得到了教育部门、综治办、检察院、法院、公安及共青团、妇联、关工委等多部门的重视,将预防校园欺凌工作纳入了综治和平安建设工作内容,构建多位一体的“反校园欺凌联盟体”,促进社会和谐、家庭美满、校园安宁。依托校园警务室密切与学校的沟通联系,探索建立警务室民警担任法制辅导员,由民警对有不良行为、欺凌、暴力行为学生实施训诫教育制度;法院创立了“德法同行进校园”活动品牌,组织法官进校园,以主题班会、集中授课等形式以案说法、德法并重,加强未成年人的道德品质与法制修养;教育、关工委及检察院等部门联合在中小学开展“法治课间餐”活动,组织青少年参加法治社会实践活动,认真开展“结对帮教、引领人生”活动,重点开展法律知识学习、心灵抚慰、心理干预、思想疏导、行为矫正、生活帮助等一些列活动。在稳步推进平安校园创建的同时,创新校园欺凌事件防范措施,法院设立“‘花好月圆’少年家事纠纷调解工作室”,创新司法防范校园欺凌事件的工作方式和方法,打造“少年家事维权直通车”项目,努力营造风清气正的校园环境,杜绝了校园欺凌事件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