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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人大代表刘璠:“网约护士”想要走得远,立法需先行

作者:通致宣 发布时间:2019/03/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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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滴”一下,手机下单,就有护士上门服务,是不是听起来很方便?近日,国家卫健委正式发布相关通知和试点方案,于2019年2月至12月在北京、天津、上海、江苏、浙江、广东试点“互联网+护理服务”。

那么,“网约护士”能走多远?还有哪些亟待规范?3月3日,全国人大江苏团的代表刘璠接受记者采访时建议,对“网约护士”需要做好引导,立法先行,方能有效地利用医疗资源。

对于官方版的“滴滴打针”, 全国人大代表、致公党南通市委原主委、南通大学附属医院骨科主任刘璠的态度十分谨慎,他认为,不是所有医疗护理的服务都能在患者家里顺利开展。

刘璠表示,试点方案在解决行动不便的病人看病难的同时,也有一些潜在的问题。医疗活动和滴滴打车、美团外卖不同,涉及到生命安全。护士在上门服务时存在医疗的不确定性、突发性和危险性,比如静脉注射时有可能出现过敏性休克等情况。他建议,国家相关部门应当立法先行,要充分考虑到医患纠纷、医疗风险等各种情况,明确各种医疗情况下的责、权、利,避免隐患的发生。

刘璠建议,对于高龄或失能的老人、康复期患者等行动不便的人群,除了“网约护士”外,还应当大力发展社区医疗,实行分级诊疗,加强社区医疗的功能,“可以扩大和增加社区医疗点,在每个街道设置专门的注射点,配套应急措施,配齐医护人员,一旦出现意外情况可以及时抢救。”